【權益維護篇】農曆年前無預警被資遣!第一時間我做了什麼?

文章最後更新時間: 2023-08-29

如題,我在農曆年前被前東家資遣了,雖然感到驚訝,但還算是在意料之中,畢竟部門的運作、產品銷量和營運狀況都不斷地在暗示部門被裁撤的命運。

雖然網路上有很多討論被資遣時有哪些權益要注意的文章,但對於被資遣時的流程似乎少有討論,所以本文將以個人經驗分享被資遣時的狀況以及我做了哪些處理。

希望能讓有相同遭遇的你能夠平靜的面對,畢竟被資遣這件事情本身就很讓人不知所措嘛。

被資遣那天發生了什麼事?

暴風雨前的平靜,隱隱約約使人不安卻又摸不著頭緒,直到狂風吹亂了髮絲、暴雨打濕了雙頰,這才驚覺原來我已經身處暴風圈內。

被資遣的那天是個和平常一樣的上班日,我坐在座位上和同事有一句沒一句的聊著,做著無趣的例行公事。唯一要說有什麼不同,那就是主管進公司後卻早早就不見人影,但辦公區域因為消防安檢的緣故有一堆外人走來走去,讓我一時間忘了這股違和感。

到了下午約莫兩點,我就沒再看見主管了,但他的背包還在辦公室,所以當時我想應該只是外出開會吧。

直到老闆無預警地出現在我和同事面前,態度客氣卻不容拒絕地對我們說:「三位現在方便開一下會嗎?」

我才驚覺今天真的有哪裡不對勁。

老闆:「基於某些原因,部門裁撤,各位做到今天為止。」

在聽到這句話後,我的心思就不在公司了,要不是戴著口罩,按耐不住上揚的嘴角恐怕就破壞了這看似嚴肅尷尬的氣氛。

是的,我在被通知資遣時的第一個反應是覺得很開心,開心到藏不住撲克臉的程度,這點容我留到下一篇文章再來詳談,因為接下來的交接過程就一點也不愉快了。

四個小時要整理九個多月的交接資料

聽完老闆裁撤部門的理由後,離下班時間不到四個小時,卻要求我們在下班前整理完交接資料,正常的資遣應該要提早十日預告(註1),這樣實在讓人很難好聚好散。

現在回想起來幸好當時有和同事分工合作,同事準備交接資料,我打去勞動部詢問被資遣注意事項,否則我們的權益很可能都會受損。

當天分別交出和收到哪些資料?

前面提到我有打去勞動部諮詢,真的很感謝勞動部的承辦人員,事發突然而且又是第一次碰到這種狀況,我其實有點手足無措,當時正是因為承辦人員熱心且耐心的和我說明,我才能緩和當下的情緒,好好地把事情處理完。

準備交接資料的同時,公司拿了「離職申請單」和「移交清冊」給我們簽。

由於我們分明是被資遣而非自願離職,所以我遲遲沒有填,但與老闆同行的主管卻在我身旁催促我填寫,於是我直接拿著離職單給老闆說:「這我們不用填吧?」後來老闆在我面前修改離職單,並附上他本人的簽名,我才把單子填完。(無論當下的情況有多混亂,都一定要看清楚文件上的內容再簽名!

當天我交出去的資料有:「備註員工非自願離職的離職單」,收到的資料有:「資遣費試算表」。

被資遣的隔天我做了什麼?

要求前東家提供資料

被資遣當天其實有很多前東家應該要提供的資料都沒有給,所以我離開後第一件事就是聯繫人資,請他提供:「服務證明」、「退保證明」及「非自願離職證明」(註2)。

「服務證明」和「退保證明」(註3)不管在哪間公司離職都應該要提供,若沒有也可以主動索取,根據勞基法第19條雇主不得拒絕。

這裡有一點想特別提一下,因為資遣依法來說需要給予預告期,但前東家選擇當天請我離開並直接提供預告期薪資,所以我的勞健保是等到預告期結束當天前東家才能退保。

準備失業補助資料

關於如何申請失業補助、要準備哪些資料,我覺得勞動部的網站就寫得蠻清楚的,有需要的人可以參考以下網址。

勞動部勞工保險局「失業給付」:https://www.bli.gov.tw/0006445.html

任何關於失業給付的準備資料、常見問答、書表下載、請領手續等都在裡面!

各地就業服務據點:https://job.taiwanjobs.gov.tw/internet/index/service_location.aspx

失業補助需要親自前往就業服務站申請

如果有文件真的準備不出來(例如:畢業證書),建議直接去就服站詢問服務人員,根據我個人經驗有些資料沒有被用到,所以直接去現場問還是最清楚的。

但「離職證明書或定期契約證明文件(即:非自願離職證明)」、「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」及「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」這三樣是一定會用到的,一定要記得準備!

收到薪資與資遣費

我是在1/28收到薪資及資遣費,薪資部分因為沒有上滿一個月的班,所以被扣除全勤獎金並依天數計算剩餘薪資;資遣費則依新制資遣費算法(註4),我的年資未滿一年,資遣費依比例計算。

資遣費試算表:https://calc.mol.gov.tw/SeverancePay/

結語

我在收到資遣通知時的當下感到難以言喻的開心,原本因為公司而煩躁鬱悶的心情變得喜悅,過了一個多月後趨於平靜。

每個人面對資遣的反應不盡相同,但或多或少都會感到慌張,有些人會陷入自我懷疑、有些人會感到解脫,或是感到迷惘等等,但無論是哪種情緒,在此之前都要先好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

我的資遣經驗算是很友善的,前東家的老闆因為職業特殊,所以整個資遣員工的流程目前看起來並無違法疑慮,但儘管如此,卻還是讓我感到勞工之於雇主的絕對弱勢。

當天被通知後,當天立刻被趕出公司,相信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會覺得難受,甚至感到難堪。

我可以理解在公司宣布這個決定的那個瞬間,自己就不再是這間公司的一份子,面對外人的態度自然不會好到哪裡,但身為當事人的我在那一刻實在無法抽離主觀情緒。

所以我在離開公司後我又打去勞動部詢問,問前東家有沒有依法通報?承辦人員卻反問我說:「你為什麼要查這個?這個跟勞工沒有關係阿。

頓時我感到語塞,滿滿的不悅和無助卡在咽喉,因為我知道對方說得一點都沒錯,我這麼做只是想找前東家的麻煩,一點意義也沒有。身為勞工的我,自始至終都只能跟著雇主說的話走,就算雇主刻意給我難看,我也只能默默吞下,什麼事也做不了。

這次是運氣好碰上合法資遣,但要是碰上不合法的情況又該怎麼辦?

這個問題至今不斷在我腦海裡打轉。

我想,我們現在該保有忠誠的對象不再是企業,而是自己。

經歷過多次心灰意冷的辭職,我學會對自己忠誠。

因為願意善待勞工的企業實在太少了,可能是因為我個人能力不足,所以在出社會的這六年間,我始終沒有找到願意投資人才的企業,碰上的都是想盡辦法壓榨勞工的血汗企業。

這次可以因為被資遣感到開心,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保有忠誠的對象是自己,不是企業。

下一篇我想試著聊聊對於企業、對於「給人請的工作」要用什麼心態面對才有機會讓自己好過一點,如果你曾經或是現在仍因此感到痛苦,覺得自己盡心盡力的工作卻得不到應有的回報,不妨抽空來看看下一篇文章,或許能對你有所幫助。

也歡迎有相同經驗或是有所共鳴的人在底下留言分享你的經驗!

被資遣後,對於下一次的求職感到害怕嗎?你可以看看這篇:在勞資關係不對等中,你知道怎麼成為有底氣的求職者嗎?

補充資料

註1.年資未滿一年應提前預告十日

根據勞基法第16條

註2.非自願離職證明上載明的非自願離職的原因,根據勞基法第11條分為五種。

資遣原因怎樣才合法?5大資遣條件不可不知

※非自願離職證明上的理由,理論上應該由雇主填寫完畢交付勞工,但我在辦理失業補助時聽到蠻多是雇主沒有填,然後勞工自己填寫,結果承辦人員查完發現雇主通報的理由和勞工填寫的不同,導致當天無法申請。(建議大家一定一定要由雇主填寫好理由!)

註3.若公司遲遲不肯給,覺得和公司周旋很傷神的話,也可以自行申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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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4.新制資遣費算法VS.舊制資遣費算法哪裡不一樣?

資遣費計算公式大解密!5分鐘快速掌握資遣費怎麼算! – 法律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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